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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浦炳荣先生 | 郑启泰先生 | 陈绮华博士
| 曹富国博士

浦炳荣先生,太平绅士,于2006年6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过去多年,浦先生积极参与政府政策的咨询及制定,所涉事务包括城市规划、市区重建、公屋及环境事务等。浦先生于1987年获委任为香港太平绅士。浦先生为前市政局议员。在1980年获得泰国亚洲理工学校人类安居规划及发展理学硕士学位。在1982年获选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又在1983年获选为世界十大杰出青年。浦先生自1987年开始出任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企业管治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现为多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东方企控集团有限公司、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及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郑启泰先生,于2010年1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先生为合资格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及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彼作为执业会计师于香港执业超过20年,并于审核、税务、财务管理、企业拯救及重组方面拥有丰富专业经验。郑先生持有中国内地暨南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并为若干国际公司之专业顾问,该等公司从事投资管理、贸易及服务业等业务。


陈绮华博士,于2012年7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博士拥有超过25年丰富财务及管理经验,曾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任职管理层,陈博士为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创会主席;陈博士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陈博士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持有会计(荣誉)学士学位;并取得英国诺定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继后陈博士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发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陈博士现为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及特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


曹富国博士,持有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曹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PPP治理研究院院长及第八届学术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公共采购研究所所长,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能源转型、低碳与可持续采购研究中心负责人。彼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兼首席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富布莱特访问学者。曹博士亦同时兼任财政部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兼评审组组长、马来西亚AIMST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华熙生物股份公司(该公司于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独立董事及国家集成电路投资产业基金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博士曾任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和《PPP立法示范条文》两部法律修订项目专家组成员和中国政府代表团工作组顾问、公共采购国际会议(INTERNATIONAL PUBLIC PROCUREMENT CONFERENCE,IPPC)候任主席、第九届公共采购国际会议联合主席,并曾参与《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以及《中国能源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彼曾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50多项,出版著作(包括专著、主编、译著)十多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中国行政管理》、《财政研究》、《城市发展研究》、SSCI/SCI检索刊物等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70多篇。

曹博士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为商法(企业公司法双语教学)、财政法(公共采购法及PPP法等)、经济法、气候变化与能源法(能源转型法治)、健康法、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与共同富裕。彼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出色的研究成果及教学经验, 涵盖商法、财政法及健康卫生法等法律领域,以及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采购理论与政策等环境、社会和经济领域。